黄嘉纯先生,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现年64岁,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起获委任为国浩集团有限公司(「国浩」)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国浩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之主席以及董事会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之成员。
黄先生为执业律师及国际公证人,现为一间香港律师行胡百全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及联席主席。黄先生于一九八五年三月成为香港合资格律师及在其专业上拥有逾三十年经验。黄先生于一九八二年毕业于香港大学,持有法律学士学位,并于二零零六年取得香港中文大学教育硕士学位。
于二零零二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委任黄先生为太平绅士。于二零一八年七月,香港特区政府向彼授予银紫荆星章,嘉奖其对公共服务的贡献。
黄先生之公职包括香港城市大学校董会以及劳工及福利局社会福利咨询委员会之主席。彼亦担任利基金有限公司之董事、香港赛马会(「赛马会」)及赛马会旗下若干公司之董事。直至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彼为太平洋地区经济理事会有限公司之董事。
黄先生于二零二一年五月获列入香港律师会荣誉名册。彼曾于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九年担任香港律师会会长。黄先生亦曾为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之非执行董事,并担任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证监会之附属机构)之主席。黄先生亦曾为香港医院管理局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之成员,以及市区重建局之非执行董事。彼亦曾担任司法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委员以及其他公职。
黄先生为南顺(香港)有限公司(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上市之丰隆集团附属公司)及凯知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交易所上市)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曾担任Top Glove Corporation Bhd. (顶级手套有限公司)(于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及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之独立非执行董事,直至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三日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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