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相关人士均有权:
国浩会就处理任何查阅资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费用。
就国浩持有之资料的政策、守则及种类,如欲提出查阅或更正资料之要求,请联络: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50楼,国浩集团有限公司资料保安主任。
为使国浩能够向阁下提供更佳服务,请确保国浩所登记阁下的个人联络资料正确无误,如住宅及办事处地址、电话号码(包括流动电话)、电邮地址及其他资料。
如阁下不欲接收有关国浩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之产品宣传或直销推广,请以书面通知国浩,毋须支付任何费用。
本政策的条文可构成户口条款及条件及∕或 阁下经已或可能与国浩订立的协议或安排的一部份。倘有异同,应以本政策的条文为准。本政策不会限制相关人士在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下所享有之权利。
此政策将以不时之修改,有关修改将刊登于国浩网页 www.guoco.com。
于本政策中,「附属公司」及「控股公司」含义应与香港公司条例所赋予者相同,而就一间公司而言,「联营公司」指前述公司持有其股权不少于20 %但不多于50%的公司。
中英文版本如有歧异,概以英文本为准。
二零一六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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